广西经济法学研讨会展开“我国—东盟自贸区循环经济促进法令准则”调研及普法活动
本报讯(记者韩美玲 王蓉 □周洋) 近期,广西经济法学研讨会展开“我国东盟自贸区循环经济促进法令准则”调研及普法活动,我国东盟自贸区绿色开展法令准则调研及普法团队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国马来西亚钦州工业园展开调研及普法作业。
在钦州中院,普法团队观赏了商事审判庭、自贸区巡回法庭,并就涉东盟案子进行沟通。在我国马来西亚钦州工业园,普法团队与园区准则立异局、交易物流开展局、经济开展局等有关负责人,就跨境数据流转、绿色金融、新能源轿车电池收回等议题展开讨论,探究“双碳”目标下的工业优化与法令联接途径等,以推进工业链绿色化及产品合规出口。
下一步,广西经济法学研讨会将继续深化与法院、园区及东盟组织的协作,以法治保证跨境循环经济,以准则推进绿色产能输出,一起绘就面向东盟的“零碳丝路”,推进区域可继续开展。